自去年以來,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判賠金額開始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目前,我國已有多起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判賠金額超過千萬元。比如,2016年12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針對恒寶公司訴握奇公司U盾專利侵權案作出判決,判令握奇公司向恒寶公司賠償5000萬元,其成為該院建院以來作出的最高金額判決;2017年5月,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在騰訊公司訴暴風公司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一案中,認定暴風公司未經授權在暴風網站上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三季)》前6期節目,構成侵權,須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共計606萬元,單期節目賠償金額達101萬元,不僅遠遠超過了法定賠償額50萬元的上限,也創下了北京市綜藝節目侵權案中單期節目賠償額的新高;自去年以來,《夢幻西游》的運營商網易手游開展了多起維權行動,其中在兩起案件中均獲賠1500萬元。
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判賠金額超過千萬元開始成為常態,那么,判賠金額為何快速增加?筆者認為,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有3個。一是知識產權的價值得到市場的認可。以版權為例,主流視頻網站大量采購正版視頻,推動優質資源的授權費不斷上漲。許可費提高了,損害賠償金額自然水漲船高。二是國家通過立法進一步加大了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2013年8月30日修正的商標法率先將法定賠償最高額提高到了300萬元,同時還引入舉證妨礙制度和懲罰性賠償制度。在一些案件中,法院會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按照法定賠償最高額確定賠償金額。三是原告舉證能力增強,法院依申請調取證據的力度加大。在一些案件中,法院查明了侵權商品的銷售金額及單位侵權商品的利潤率,以此為依據確定了高額賠償金。
判賠金額提高有利于鼓勵創新,并震懾潛在的侵權行為人,筆者認為,法院需要理性判定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判賠金額,在審判實踐中還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第一,應依法適用法律規定的懲罰性賠償。比如,根據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適用懲罰性賠償必須滿足幾個條件:一是侵權人系惡意侵權;二是侵權情節嚴重;三是能夠確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所獲得的利益或者商標許可使用費,若以上三者均不能確定,則不適用懲罰性賠償。第二,不能簡單地將侵權人銷售侵權商品的獲利等同于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要考慮知識產權對獲利的貢獻率。第三,在能夠確定侵權商品銷售量的情況下,應根據合理的利潤率確定賠償金額?!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筆者認為,侵犯著作權案件及侵犯商標權案件也可參照上述公式計算賠償金額。營業利潤和銷售利潤的主要區別在于銷售利潤沒有扣除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由于上述三項費用在企業正常支出中通常占有相當大的比例,故營業利潤和銷售利潤常常有很大的差距。按照銷售利潤計算賠償金額,對被告而言具有懲罰性。由于我國的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制度以填補損害為主、以懲罰性賠償為輔,故一般應按照營業利潤計算賠償金額。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